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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追诉时效期限

作者:chuxinjiaoyu82024-10-18 01:4149
刑法追诉时效是对嫌疑人进行刑事追究的有效期限,超过该期限,司法机关不能进行追诉,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追诉时效分为五年、十年、十五年与二十年,具体如下:
(1)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计算追诉时效的方式是:
(1)从犯罪之日时起,犯罪之日一般是指犯罪成立之日。
(2)到审判之日为止,在审判之日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的,可以追诉。
(3)在追诉时效期限内发生以下情形,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①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立案而不予立案的。
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嫌疑人逃避侦查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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