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不可以委托分公司代替履行合同义务。总公司的合同委托分公司执行是不合法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总公司所承担的合同义务,应当由总公司负责履行,未经合同向对方同意,不能由分公司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