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上市,股东能离婚,但对公司的上市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为了上市,向原始股东配股、募集资金,若配股发生在婚后,则所配股份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可以主张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