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下列要件即构成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
1、本罪的主体要件即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制作血液制品的单位;2、主观要件即过失的心理态度;3、客体要件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4、客观要件即违规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制作血液制品,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