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上的凶器的认定是: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为了实施违法犯罪而携带的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如果将其他器械认定为凶器,应当同时具有为了实施违法犯罪的主观目的。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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