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立案后,正常情况下一个月左右时间,刑事自诉审限不超过六个月。具体如下: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被羁押的刑事自诉案件,审理期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
2、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自诉案件,期限为6个月;
3、简易程序审理,审理期限为20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第二百二十五条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