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的,员工可以获得工资和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在企业的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的,可要求获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可要求获得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但员工不必申报,由破产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如果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破产管理人更正。如果破产管理人不予更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