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刑事拘留最长期限37天的,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取保。
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
条件如下:
1、已被逮捕羁押,但是在法定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的。
2、嫌疑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的。
3、嫌疑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的。
4、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的。
5、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