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务侵占罪的案件中,不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法律规定,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被害人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如下:
1、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的。
2、被害人的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
如果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第一百七十六条
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