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审查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可以到公安派出所进行查询。
单位申请查询的,由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应当提交单位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申请表,以及查询对象系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有关材料。查询申请表应当列明申请查询依据的具体法律条款。
受理单位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相关材料,应当认真审查。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应当补充的材料;对于单位查询不符合法定情形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单位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四条
个人可以查询本人犯罪记录,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查询,受托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单位可以查询本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犯罪记录,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从业禁止的规定。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授予职业资格,公证处办理犯罪记录公证时,可以依法查询相关人员的犯罪记录。有关查询程序参照单位查询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