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的复印件。
2、有单位的,所在单位出具介绍信,由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无单位的,自己户口所属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出具证明,并且在证明上签名再盖章。
4、需要公证的,由公证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通知书》。
5、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6、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四条
个人可以查询本人犯罪记录,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查询,受托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单位可以查询本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犯罪记录,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从业禁止的规定。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授予职业资格,公证处办理犯罪记录公证时,可以依法查询相关人员的犯罪记录。有关查询程序参照单位查询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