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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后的债务怎么办

作者:bbjiaoyuzz2024-10-17 23:3177
企业破产后的债务,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具体如下: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补偿金。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3、破产企业所欠税款和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4、普通的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
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一般不能作为清偿的财产。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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