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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行为

作者:dong3332024-10-17 23:2587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行为是无效的。无效民事行为是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严重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绝对、确定、当然、永久地不按照行为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发生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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