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第一次开庭后第二次开庭的时间一般可以在一周左右,最长不超过整个的审理期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