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的真实性要通过以下方式确定:
1、审查证据是否为原件;
2、审查证据形成的原因;
3、考虑证据被发现时的客观环境;
4、审查证据的提供者是否和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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