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不能办理港澳通行证。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取保候审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出境。所以,取保候审是不能办理港澳通行证。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