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第六条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规定例》 第六十八条
非法使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过毒、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额,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第六条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规定例》 第六十八条
非法使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过毒、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额,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