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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宣判合议庭成员是否必须到场

作者:jiatjy662024-10-17 22:5759
宣判合议庭成员必须到场。合议制是相对于独任制而言的。独任制是指由一名审判人员独立的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制度。合议制是指由三名以上审判人员组成和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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