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法院判案不公可以进行申诉,总的来说有以下几种解决办法:
1、检察院申请抗诉
2、给人大信访部门进行反映
3、法院系统内部进行申诉
4、到纪检部门控诉院长的渎职行为,要求对这种行为进行查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二百零八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