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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辩护人的范围不包括哪些人

作者:leng9992024-10-17 22:3265
刑事诉讼辩护人的范围不包括对于该案件来说有关系的人;被剥夺了人身自由的人;被执行缓刑的或者身上还有刑罚没有完成的人;在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工作的人员;没有行为能力的人;非本国国籍的或者无国籍的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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