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驳和判驳的区别如下:
1、判驳处理实体问题,裁驳处理程序问题;
2、判驳是经过实体审理后作出的,裁驳是立案后实体审理前作出的;
3、裁驳是对原告诉权(即起诉权)的否定,其法律后果是原告不能启动诉讼程序;判驳是对原告实体请求权(即胜诉权)的否定,其法律后果是原告司法救济的目的不能实现。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