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报减刑后通常在一个月至两个月内批下来。减刑建议由监狱向人民法院提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能够延长一个月。减刑裁定的副本应当抄送人民检察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条
减刑建议由监狱向人民法院提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能够延长一个月。减刑裁定的副本应当抄送人民检察院。
第三十四条
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减刑、假释条件的罪犯,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减刑、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