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罪三要素指人证、物证以及口供,但证据能形成完整的,可以相互印证的证据链,都可以结案。法律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下列七种:
(一)物证、书证;
(二)证人证言;
(三)被害人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五)鉴定结论;
(六)勘验、检查笔录;
(七)视听资料。
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四十六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