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经法院调查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经申请人签字或者院长批准后,可以终止本次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