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罪体系和定罪方法是相辅相成的。定罪就是对行为的定性,只有定罪准确,量刑才能有正确的可能。定罪是一个三段论的推理过。刑法规范是大前提,案件事实是小前提,如果二者相符合,便可以作出相应的判决。 法律依据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量刑标准》第十一条
为防止量刑失衡,应当确立各罪的量刑基准,即按刑法分则构成规定,对已确定适用一定幅度法定刑的个罪,在排除各种轻重情节的情况下,依其一般既遂状态的基本事实而应判定的刑罚。
《刑法》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