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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独任审判的适用范围

作者:jiaoyu8881e2024-10-17 21:2446
独任审判的适用范围如下:
1、基层法院及派出法庭;
2、适用简易程序审判简单民事案件;
3、适用特别程序审判非重大、百疑难的非讼案件;
4、基层人民法院及派出庭用简抄易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在依照本章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可以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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