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分级码是指对法院等级的划分。我国审判体系是四级两审终审制。四级为:各区县的基层人民法院、各市(除直辖市)中级人民法院、各省级高级人民法院(包括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全国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分为:
(一)最高人民法院;
(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三)专门人民法院。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
第十四条
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立的人民法院的组织、案件管辖范围和法官任免,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和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设置、组织、职权和法官任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