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罚金刑的情形主要根据法律规定,刑罚必须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内容。罚金刑事一种附加刑,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