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37天未下达批捕指令的,一到期限就该即刻放人。刑事拘留这个阶段是为了调查嫌疑人是否有确切的作案嫌疑的情况,一般被拘留的最长期限就是三十七天,三十七天后未下达批捕指令的就属于没有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