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联审是指对村干部候选人进行审查,需要经过由县级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政法、公安、检察、法院、司法、信访、卫健、民政、农业农村(经管)等12个部门逐一审查把关,审查完后需要出具书面的结论性意见,若是存在不合格的候选人,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促进公务员正确履职尽责,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