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饮用水源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故意破坏他人饮用水源,为故意损坏罪,造成人员中毒、腹泻等症状的,公安部门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按相关罪责轻重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