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可以不公开,但必须是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除此之外,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四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互联网公布: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
(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
(四)离婚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