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民事裁定书有哪些内容

作者:sangec992024-10-17 20:0296
民事裁定书的内容包括:原告和被告的相关信息、解释原告与被告之间刑事案件的事实和法律分析、阐明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根据对具体案件情况和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计算并作出相关判断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