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级别是副厅级单位。中级人民法院,是人民法院体系的一个层级,主要管辖以下案件:
1、民事案件。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其他。
2、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其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