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生完孩子是不能执行死刑的。因为对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是不得适用死刑的。此外,如果发现被判死刑的妇女怀孕的,应当改判。因此,孕妇生完孩子也是不能执行死刑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对停止执行死刑的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确认罪犯怀孕的,应当改判;

(二)确认罪犯有其他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死刑,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三)确认原判决、裁定有错误或者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需要改判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死刑,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四)确认原判决、裁定没有错误,罪犯没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不影响原判决、裁定执行的,应当裁定继续执行死刑,并由院长重新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