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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刑事审判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作者:dushujx1112024-10-17 19:3514
有关刑事审判期限的规定是:1.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3.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二百二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第二百二十五条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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