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既遂标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并且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本罪为实害犯,仅仅有不入账的行为还不行,必须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才构成本罪,否则不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