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时间标准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应予立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对此有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2、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或者实施殴打、侮辱、虐待行为的;
3、非法拘禁,造成被拘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4、非法拘禁,情节严重,导致被拘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5、非法拘禁3人次以上的;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没有违法犯罪事实的人而非法拘禁的;7、其他非法拘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