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能否延长

作者:bibi77772024-10-17 07:0318
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可以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第二百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按照本章第一节或者第二节的规定重新审理。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