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传唤并不属于强制措施,而是属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措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以及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八十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八十六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