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最少执行十三年。无期徒刑符合减刑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无期徒刑指的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的刑罚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