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种植罂粟株五百株以上时构成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七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七条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非法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的;(二)非法种植大麻五千株以上的;(三)非法种植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四)非法种植罂粟二百平方米以上、大麻二千平方米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面积较大,尚未出苗的;(五)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六)抗拒铲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