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致人死亡是过失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无证驾驶致人死亡,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而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