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强制措施不是一定要在立案后,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或者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亦或者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可以予以先行拘留。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