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一种情形。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客观表现为造成不特定人员的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其伤亡、损失的范围和程度往往是无法预见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