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妨害公务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能不能免于起诉

作者:wshiuu2024-10-16 23:3434
行为人的妨害公务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不认为是犯罪的,可以免于起诉,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