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后主动归还的,不成立犯罪中止。因为盗窃已既遂的,不存在中止。归还只能作为一个悔罪情节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并不能改变盗窃罪既遂的结果。中止要求在犯罪行为未完成前因自己主观意愿自愿停止犯罪行为,不发生损害后果。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