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不是追究刑事责任。只有被判处刑罚才是追究刑事责任。拘留一般分为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其中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