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诽谤罪公安局不立案怎么办

作者:xuegexiaozhishi2024-10-16 21:3777
对于诽谤罪,公安局不立案的,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此外,行为人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一般是告诉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