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侵犯未成年是指多少岁以下

作者:haoji8882024-10-16 19:2779
侵犯未成年一般是指侵犯十六岁以下,没有性同意能力的未成年人,在广义上也可以指侵犯十八岁以下的法定未成年人。《民法典》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